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时,首先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处理,如果对有关人民***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