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5%,如果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