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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窃书那段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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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

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

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

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19世纪末期,清朝***腐败,民不聊生,隋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仍在盛行。少数读书人爬上统治地位,但大多数下层知识分子穷困潦倒。小说《孔乙己》的主人公孔乙己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这样一个典型。

《孔乙己》中关于窃书的原文是:孔乙己狡辩说自己窃书不算偷,他认为自己是读书人,不算偷。

表现了孔乙己的迂腐穷酸,自命清高。

“窃书不算偷,读书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