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产假多少天?根据中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苏州市的产假政策如下:
1、孕期产假: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前7个月为基本产假,后2个月为奖励产假。
2、产前检查:女职工在怀孕期间,需要进行定期产前检查,每次检查期间,可以请假1天,总共可以请假3次,共计3天。
3、产后恢复期:女职工在分娩后,需要一定时间进行产后恢复,产后恢复期为6周,这段时间内,可以请病假,病假期间,按照当地规定支付工资。
苏州市女职工的产假总天数为:基本产假98天+奖励产假(7个月-3天)+产后恢复期病假(6周)= 105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女职工有特殊情况,如多胞胎等,产假天数可能会有所增加,具体请参考当地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