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法》是我国宪法体系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调整的是人民代表的职务关系,包括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
立法宗旨:《代表法》靠前条规定,“为保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履行代表的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代表法》的发展历程
《代表法》自1989年开始起草,1992年颁布实施。对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代表的构成、素质以及履职的环境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代表履职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因此于2009年、2010年和2015年分别进行了三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