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公文种类主要有15种,按照行文流向,可以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上行文包括请示、报告、意见;平行文包括函、通知、纪要、议案、意见等;下行文包括命令(令)、决定、公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