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资质: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30 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0 名,中级不少于20人;二级资质: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18 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4 名,中级不少于14人;三级资质: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6 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 名,中级不少于5人;四级资质: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2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