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请求特定复议机关(同级人民***或上一级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就是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可以向特定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该机关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