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投资设立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独资企业在我国是最基本的企业形式,适合创业初期或个人经营的中小企业。
2、合伙企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承担风险和收益的企业,合伙企业在合伙人之间分配利润时需要遵循合伙协议的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企业,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随意抽逃出资、不得非法转让股份,但公司的债务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
4、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企业,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随意抽逃出资、不得非法转让股份,但公司的债务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5、国有独资企业:由国家出资设立的企业,企业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国有独资企业在我国具有特殊地位,主要承担着国家的重要职能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责。
6、集体企业:由职工集体出资、共同经营、共同享有收益的企业,集体企业的资产归职工集体所有,企业经营决策受到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7、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需要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8、其他特殊组织形式:如国有企业子公司、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等,这些组织形式在我国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