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方面三方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咨询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