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伤性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废物的物品,主要包括工业生产中产生的金属碎片、玻璃碎片、电子废弃物、机械设备损坏的零部件等。以下是一些属于损伤性废物的物品:- 工业生产中产生的金属碎片、玻璃碎片等。- 电子废弃物,如废旧电脑、手机等。- 机械设备损坏的零部件。- 医疗领域产生的废弃药品和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