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挖山属于非法行为,涉及土地资源、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等多个方面,对于这类问题,没有一个统一的部门负责管理,涉及到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
1、土地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土地资源的管理,包括土地出让、转让、征收等,如果私自挖山侵犯了土地资源,土地资源管理部门有权进行查处。
2、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包括对污染源的监管、环境影响评价等,私自挖山可能破坏生态环境,环境保护部门应予以关注并采取措施。
3、林业和草原管理部门:负责林业和草原资源的管理,包括森林、草原的保护、开发利用等,私自挖山可能破坏林业和草原资源,林业和草原管理部门应予以关注。
4、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和管理,包括城市用地、建设用地等方面的规划,私自挖山可能违反城乡规划法规,城乡规划部门应予以查处。
5、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包括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如果私自挖山涉及公共安全问题,公安部门有权进行查处。
6、法律援助机构:为公民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可以帮助受影响的群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私自挖山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范围,可以向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等相关单位反映情况,寻求法律援助,公民也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