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用性质:校聘教授是指在高校中以合同形式聘请的教授,其聘用期限一般为一年,具有一定的流动性,而教授则是高校中的正式教师职称,通常需要具备博士学位,具有较长的任教年限和较高的学术地位。
2、岗位职责:校聘教授主要负责教学、科研等工作,其教学任务相对较重,同时还需要参与科研项目,而教授则主要承担教学任务,同时也要进行科研工作,但相较于校聘教授,教授的科研任务更加稳定。
3、待遇福利:校聘教授的待遇通常低于正式教师(如教授),但由于其聘用性质较为灵活,因此在某些方面可能会有一定的优势,如住房、子女教育等,而教授的待遇和福利通常较高,享有较为稳定的工作和生活保障。
4、职业发展:校聘教授的职业发展空间相对有限,一旦合同到期,可能会面临重新聘用或离职的情况,而教授作为高校中的正式教师职称,具有较高的职业发展潜力,可以通过晋升、调整等方式逐步提高自己的地位和待遇。
5、社会认可度:虽然校聘教授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高校和社会的认可,但由于其聘用性质的原因,其社会认可度通常低于正式教师(如教授),而教授作为高校中的正式教师职称,具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和权威性。
校聘教授和教授的主要区别在于聘用性质、岗位职责、待遇福利、职业发展和社会认可度等方面,校聘教授相较于教授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在职业发展和社会认可度方面存在不足,而教授则具有较高的职业发展潜力和社会认可度,但相应的待遇和福利要求也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