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策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符合有关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也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如果您选择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一起计税,那么您需要先计算您的累计综合所得收入(含全年一次性奖金),然后减去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捐赠,最后再按照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如果您选择单独计税,那么您需要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