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词修饰“名词”,副词修饰“动词”和“形容词”。 中文在一个词(通常是定语)的后面加“的”接主语或宾语,使定语成形容词,加“地”使其成副词,加“得”接状语表述结果,这是既有的明确语法守则。 形容词主要用来描写或修饰名词或代词,表示人或事物的性质、 状态、特征或属性,常用作定语,也可作表语、补语或状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