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诗句中的杏花村指的安徽池州西郊的一个名为杏花村的村庄。据地方志记载,古时(会昌年间)池州西郊,有一杏花村,当地一被称作黄公的人,在该村酿酒出售,酒质为众人称贊。而杜牧此时,恰好有出守池州的经历,于此触景而吟,可以为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