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凡四必”指的是: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凡提必审”,知“案底”防作假。在干部调整前,对所有拟提拔的干部,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对干部年龄认定有争议、身份学历证明材料不齐全、干部档案材料涂改或重要问题情况不明影响任用的,一律暂停任用程序。
“凡提必核”,知“家底”防腐败。在干部提拔前进一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主要查看所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切实掌握干部的婚姻、财产、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有针对性地核查干部的资产情况和家庭情况,不仅核实干部的“家产”,还要摸清干部的“家事”。
“凡提必听”,知“身底”防带病。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和信访举报情况,是了解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和群众口碑的重要内容。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要争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凡提必查”,知“民底”防遗漏。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严格规范程序,增强受理举报工作的操作性,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率。对群众反映的内容具体、有可查性的违规***问题线索,坚决做到“凡提必查”。在相关问题没有查清楚之前,一律“放下”,暂缓任用,有效杜绝了“带病提拔”。
将“四凡四必”上升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必经程序和基本要求,这是对各地各部门做法和经验的系统总结,也体现了党中央利剑斩病魔的坚定决心。“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短短十六字,却层层把关,从四个方面确定了干部任用中的大规矩,是干部在选拔任用中的“四把利剑”,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从严管理干部明确了标准,吹响了从严治党的冲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