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子》是由胡适于1917年12月做的现代诗。这首诗写于1917年秋冬间,当时诗人刚从美国留学归来,执教于北京大学。他在北京大学这个新文化运动的大本营里颇有春风得意之感,因为他当时与陈独秀、李大钊等一批新文化运动的其他倡导者相处得很融洽,并且以他们这几个人为中心,团结了一批追随者,致力于新文化运动的深入开展。这首诗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中写下的,因而该诗的主旨,是将自己以及几位朋友比作自由翱翔的飞鸽,从而表达一种投身于新文化运动的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