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合同制和编制是两种不同的用人制度,编制是指国家规定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数量,包括正式编制、临时编制和聘用合同制人员,而合同制是指医院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条款进行劳动关系的管理方式。
在工资待遇方面,编制内的医护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种津贴和福利,如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年终奖等;而合同制的医护人员则根据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执行。
在职业发展方面,编制内的医护人员可以通过考试晋升职称或者调整岗位等级;而合同制的医护人员则需要通过自身的能力和业绩来争取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在稳定性方面,编制内的医护人员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保障性,因为他们的用工关系直接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和管理;而合同制的医护人员则相对来说缺乏一定的稳定性和保障性,因为他们的用工关系更加灵活和市场化。
医院编制内和合同制的区别主要在于用工形式、薪资待遇、职业发展和稳定性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