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教育局和学校同意,局机关和二级单位长期借调的教职工,可暂不参加竞聘,按其原岗位类别继续聘用,不占用所在学校岗位,也可自愿申请回原学校参加竞聘。正常情况下,借调结果后回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