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计算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