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天津地区的具体产假天数为98天,其中包括14天的产前休息和28天的产后休息,女职工还可以根据个人需要申请延长产假,最多可延长至1年。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女职工在生育时有并发症或者剖腹产等情况,可以适当增加产假天数,如果男职工也需要休陪产假,则可以与女职工的产假合并使用,天津地区的产假政策相对宽松,为新妈妈提供了充足的休息和照顾孩子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