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马克思关于劳动的两个基本概念,它们在劳动性质和劳动创造价值方面有着本质的区别。
具体劳动是指劳动者运用具体的生产工具,通过改变物体的形状、位置或者性质,创造出新的使用价值的过程,具体劳动具有物质性和可见性,可以直接观察到和衡量,农民种植庄稼、工人加工零件等都是具体劳动。
抽象劳动是指在一定社会生产条件下,劳动者所需要的必要时间量,即劳动时间,抽象劳动是一种无形的、不可触摸的劳动,它不依赖于具体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方式,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而发展变化,抽象劳动不同于具体劳动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不直接创造使用价值,而是通过交换与其他具体劳动相结合,共同创造出社会总价值。
从这个角度来看,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主要区别在于:
1、劳动对象不同:具体劳动的对象是具体的产品,而抽象劳动的对象是劳动时间。
2、劳动创造的价值不同:具体劳动通过改变物体的形状、位置或性质创造出新的使用价值,而抽象劳动则通过将不同的具体劳动组合在一起,共同创造出社会总价值。
3、劳动形式不同:具体劳动是物质性的、可见的,而抽象劳动是无形的、不可触摸的。
4、交换关系不同:具体劳动可以通过市场机制直接与其他具体劳动进行交换,而抽象劳动必须通过商品交换来实现与其他具体劳动的结合。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马克思关于劳动的两个基本概念,它们在性质、作用和价值创造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两个概念的内涵,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