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女教师享有产假,目前,女教师的产假为98天,其中包括14天的产前假和84天的产后假,如果教师在怀孕期间或产后需要休息恢复,还可以申请病假和事假,这些假期可以累计使用,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学校的产假政策可能略有差异,具体以当地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