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构性:论证通常需要有明确的结构,包括引言、论点、论据和结论等部分,以确保论述的条理清晰。
2、逻辑性:论证过程中,论点和论据之间需要具有严密的逻辑关系,通常要求论据能够支持论点,且论点之间相互独立。
3、有效性:论证需要提供有力的论据来支持观点,这些论据应当具有说服力和可信度。
4、一致性:论证过程中,应保持观点和论述的一致性,避免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
5、针对性:论证应针对特定的问题或观点进行,避免泛泛而谈。
6、可驳性:论证应当具有一定的可驳性,即允许他人对观点提出质疑和反驳,以增强论证的说服力。
7、适度性:论证应力求简洁明了,避免过多的修辞手法和冗长的叙述,以提高论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