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条约》是中国清朝***与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在天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的签订,使中国进一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丧失了更多的主权和领土。以下是《天津条约》的主要内容和影响:
1. 允许外国公使常驻北京。
2. 允许外国侵略者到中国内地游历、经商和传教。
3. 外国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
4. 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内地任意租地、建造房屋、开设医院、教堂等。
5. 赔偿英国白银 400 万两、法国 200 万两。
6. 确定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
《天津条约》的签订,进一步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程度。同时,也为列强在中国的侵略和扩张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