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主要内容:靠前部分是人法,其中都是有关民事权利的规定;第二部分是物法,是有关各类财产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的规定;第三部分是获取各类所有权的方法的规定,具体包括继承、遗嘱、还债、赠予、夫妻共同财产等相关法律条文。1900年德国“民法典”共有五编:⒈总则⒉债务关系法⒊物权法⒋家族法⒌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