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分批交单有两种形式,即允许部分装运和分期装运——前者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允许分批装运”,即受益人可以根据自己备货的情况,可以分若干批次装运;后者对每批交货的时间和数量有明确的规定;前者开立信用证只规定一个最迟装运期,而后者规定出每一批装运的时间和数量。所以,首先要确定究竟是上述的前者还是后者,由此来确定开立信用证对装运时间和数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