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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航一体船舶进出港报告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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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的回答,如下:

船舶在计划抵港前,应通过中国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系统平台向拟靠泊港口口岸联检单位报告进出港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船名、国籍、总吨位、净吨位、货物种类、在港作业船舶岸电使用需求、船员人数及健康状况等信息。

船舶在航行中应开启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并将准确位置、实际吃水、载货情况等信息实时传输至中国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系统平台。

船舶应当向拟靠泊港口口岸联检单位申请办理《进口岸申请书和海员名单表》,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船舶在抵达港口前,应向拟靠泊港口口岸联检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船员名单;

船员适任证书和健康证明;

船舶安全与防污染证书及文书;

船舶靠泊码头设施的相关证明文件;

船舶代理公司的代理委托书和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

口岸联检单位对船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船舶准予进港,口岸联检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船舶进口岸手续。

船舶在港期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港口规章制度,按照要求进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并配合口岸联检单位的检查和监管。

船舶完成装卸作业后,应向拟离泊港口口岸联检单位提交《出口岸申请书》,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口岸联检单位对船舶提交的《出口岸申请书》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船舶准予出港,口岸联检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船舶出口岸手续。

船舶在离港前应向口岸联检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船员名单和船员适任证书及健康证明;

船舶安全与防污染证书及文书;

船舶离泊码头设施的相关证明文件;

船舶代理公司的代理委托书和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

船舶在离港时应向中国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系统平台报告离港信息,并及时关闭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