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但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受理费由仲裁申请人预交,处理费由双方当事人预交,结案后按败诉方承担。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如下: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