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 孤愤第十一》
【原文一】
智术之士 ,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 ;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人臣循令而从事,案法而治官,非谓重人也。重人也者,无令而擅为,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为重人也。智术之士明察,听用,且烛重人之阴情 ;能法之士,劲直听用,且矫重人之奸行。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 矣。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 ,不可两存之仇也。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