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颖性:发明必须是新的,即在申请日以前没有被任何人公开发表过、没有被他人实际拥有或使用过,也没有被其他人以发明的形式提交过专利申请。
2、创造性:发明必须具有创造性,即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明显的区别和优势,能够引起公众兴趣并具有实用性。
3、实用性:发明必须具有实用性,即能够被制造、使用并产生经济效益。
4、非计算机程序构成:发明不包括用计算机程序或其他数字化方法实现的产物。
5、披露充分:申请人应当对发明的内容及其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和披露,使审查员能够理解其技术方案。
6、权利要求明确:申请人在申请书中对发明的权利要求应具体、明确且不模糊不清,以便在专利权被授予后能得到有效保护。
7、符合法律规定:申请人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递交正确的申请材料、支付相应的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