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之前属于它郡属地。周为乌飞县地,宋为富州,后为柔远州。元初为柔远州,后废州为散毛洞。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升为散毛府。明初,复废司为师壁峒。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废为散毛宣抚司,属湖广都司施州卫。永乐二年(1404年)五月置散毛长官司。乾隆元年(1736年)建立来凤县。1911年(辛亥)九月初七日,来凤独立自治。1914年,废府存县,来凤直隶于省。1979年12月1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来凤县建制,设立来凤土家族自治县,1983年12月1日,撤销来凤土家族自治县,恢复来凤县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