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这个字可以组成很多词,如“判断”、“判定”、“判罚”、“判决”等等。这些词都是和“判”的含义相关的。
例如,“判断”表示根据事实证据、法律法规等进行认定和决定;“判罚”表示对违法者进行处罚;“判决”表示法院最终裁定案件的结果等等。此外,“判”这个字还可以作为词缀,在与其他字合并使用的时候,也可以表示出很多不同的意义,如“审判”、“判定权”、“判例”等等。
判断、宣判、判刑、判别、评判、改判、判明、判罪、判决、判例、判处、谈判、裁判、判官、判读、研判、
“判”,普通话读音为pàn。“判”的基本含义为区别,分辨,断定,如判明;引申含义为分开,截然不同,如判然。
在古文中,“判”通“拚”,表舍弃。
“判”,最初见于说文小篆时代,形声兼会意字,从刀、从半,半兼表声,表示用刀将物体分开。楷书体的“判”都从说文小篆演变而来。
1、判读音:pàn ,笔画顺序 丶丿一一丿丨亅
2、基本字义:决断是非曲直。【组词】:「判别」、「判断」、「审判」。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组词】:「判刑」、「判案」、「判例」。 明显有所区别。【组词】:「判然不同」、「判若两人」。竞赛中,执行评判工作的人员。【组词】:「裁判」。古官名。【组词】:「州判」、「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