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是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有关变更证明材料报国务院。
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设区的市人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