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2023年度上海公积金缴费基数、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缴费基数上限为19274元,下限为2700元。- 月缴存额上限为5116元,下限为3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