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四大案指的是明朝初年朱元璋为了消除那些对统治有潜在威胁的人所引起的四件大案,分别是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桓案以及蓝玉案。
明朝“洪武四大案”分别是:一、胡惟庸案,二、空印案,三、郭桓案,四、蓝玉案。
胡惟庸案,是明太祖朱元璋诛灭丞相胡惟庸的事情,该案牵扯甚广,诸多元勋将才均被诛灭,后朱元璋废止左右丞相,废止中书省,政务分归六部解决,从此以后中国王朝再无丞相一职。
空印案,出现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因空白页盖印公务公文而造成的案子,该案受到朱元璋重视,并因此诛灭数百名有关朝廷官员,实则一个冤案,但是其影响之广,范围之大。
郭桓案,出现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是一宗贪污受贿案,其受贿额度极大,影响非常深远。
蓝玉案,出现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是明太祖朱元璋借口凉国公蓝玉造反,株***元勋将才的重大政治案子,蓝玉是开平王常遇春的妻弟,当初隶属于常遇春的帐下,对敌作战勇敢,屡立战功,是明朝开国功臣,朱元璋借蓝玉案彻底铲除了军权对皇权的潜在威胁,使军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
明初四大案亦称洪武四大案,是指明太祖朱元璋为消灭他认为对他的朝廷有威胁的人所引发的著名四大**案件。
分别为: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胡惟庸案,
洪武九年或洪武十五年(1376年或1382年)的“空印案”,
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蓝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