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 ***明(主城区户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出具公安机关制发的居民***和户口簿;非主城区户籍的出具公安机关制发的居民***和居住证)
-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明)
- 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缴费的证明
- 住房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由单位出具住房分配情况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 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由市人事部门出具引进人才证明;省部级以上劳模、英模提供劳模、英模证书;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提供立功受奖证书;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