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是指在中国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自治州等地方,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地方性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地方性立法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利。
2、地方性法规的范围:地方性法规主要涉及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市容市貌、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运输、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社会事务、经济管理、财政税收、农业林业水利、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3、地方性法规的程序: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提案、审议、表决、公布等环节,提案可以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等提出;审议可以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可以采取会议表决或者公告方式进行;公布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进行。
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部分无效,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国家法律相抵触。
5、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废止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即经过提案、审议、表决等环节,并报请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6、地方性法规的监督和执行:地方性法规的执行主体是各级人民***和有关部门,对地方性法规的监督主要由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负责。
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