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是企业面临破产时的两种主要处理方式,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目标、程序和结果。
目标不同:破产重整的目标是通过重组企业的资产和债务,使企业摆脱破产困境,恢复经营活动,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破产清算的目标则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通过出售企业资产以偿还债务,最终实现企业破产。
程序不同:破产重整需要经过申请、审查、决定、执行等程序,涉及债权人、债务人、甚至可能包括企业的股东,而破产清算则相对简单,只需经过申请、审查、决定和执行等固定程序。
结果不同:破产重整可能会改变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股权结构,但企业的生存状态不会发生根本变化,而破产清算则会导致企业彻底解散,所有资产被出售用于偿还债务。
破产重整更倾向于保护企业及其投资者的利益,而破产清算更倾向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