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春秋战国时期,周村属齐国,属於陵邑,治所在周村南两公里处(今古城村)。
2、西汉时於陵邑改为於陵县,隶属青州部济南郡。南朝宋时,废於陵侨置武强县,治所在今周村区北郊镇固玄庄。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武强县为长山县,改贝丘县为淄川县, 周村属其两县辖地。唐武德八年(625年),周村属长山县地,隶属淄州。天宝元年(742年)改淄州为淄川郡,乾元元年复为淄州,周村属淄川、长山县地。宋属京东东路淄川郡淄州。周村属淄州、长山县。元朝,属般阳路淄川、长山县地。明朝到清末,隶属济南府淄川县、长山县地。1913年,废府改道,周村属济南道淄川、长山县地,1927 年去道,直属山东省。1945年9月,建周村市,先后隶属渤海、鲁中、渤海行署。1948年8月,归属鲁中南行政区淄博特区,翌年7月,属淄博工矿特区。1950年3月,撤销周村市建制,周村、长山合并为长山县,属淄博专区。同年11月,周村从长山县析出,与张店合建为张周市,隶属淄博专区。1953年7月,复属淄博工矿特区。1955年4月,撤销张周市建制,设周村区,属淄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