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王亮被判处***,是因为他积极检举,主动交代了杨宁藏身地点,有重大立功表现。2005年1月24日,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宁、王亮二人宣判,以故意***人罪、抢劫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宁***,***,并处***;判处被告人王亮***,***,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