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月工资×1个月-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的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