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和劳务派遣工的主要区别在于他们的雇佣关系和法律地位,劳务工是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直接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力的劳动者,他们通常在用工单位从事一线工作,如建筑工人、厨师等,劳务工的权益受《劳动法》保护,包括工资、工时、休假等。
而劳务派遣工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务派遣工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劳务派遣工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仍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劳务派遣工的权益受《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保护,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低于正式员工的权益。
劳务工是直接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享有更高的权益;而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再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其权益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