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证据的“三性”是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在质证时,需要围绕证据的“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目的进行论述,真实性包括形式真实性和内容真实性两个方面,质证时均需予以关注。形式真实性指证据载体的可靠性,主要体现为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内容真实性可以理解为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