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现辖8个地级市(其中长春为副省级城市)、1个自治州,21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16个县、3个自治县,以下是吉林省的8个地级市:- 长春市- 吉林市- 四平市- 辽源市- 通化市- 白山市- 松原市- 白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