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只要符合以上四个特点,即针对不特定对象集资、面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保本付息、不具有合法的资质或者许可,就可以构成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