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工资和应付职工薪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企业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上有所区别。
1、定义:应付工资是指企业为支付给员工的各种劳动报酬而应支付的款项,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支付给员工的各种非货币性报酬而应支付的款项,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等。
2、会计处理:应付工资属于负债类科目,企业在支付工资时会将其计入当期成本或费用,同时增加负债,应付职工薪酬也属于负债类科目,但其范围更广泛,包括了上述各种非货币性报酬。
3、税法规定: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计算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应付工资部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进行处理,如将应付工资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作为实际支付给员工的金额,而应付职工薪酬部分则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进行计算和申报。
4、目的:应付工资主要用于反映企业向员工支付的劳动报酬情况,以便进行财务分析和决策,应付职工薪酬则主要用于反映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各种非货币性报酬的情况,以及计算和缴纳相关税款。
应付工资和应付职工薪酬虽然都与员工报酬有关,但它们的性质、会计处理方式、税法规定和目的都有所不同,企业在处理这两个概念时需要注意区分,并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进行准确的记录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