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利是指个人在生活中所享有的与自身生命、身体、尊严、自由、人格等方面的权益,人身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生命权: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不受非法剥夺和侵犯,国家有义务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身体权:个人对自己身体的支配权,包括生活自理、穿戴、医疗等方面的权利,国家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3、健康权:公民享有保持身体健康和精神健康的权利,国家和社会应采取措施预防疾病、改善环境、促进心理健康。
4、姓名权:个人有权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的姓名,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姓名权。
5、肖像权:个人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以自己的肖像进行制作、使用等行为,国家应保护公民的肖像权,禁止非法侵犯。
6、名誉权:个人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反对诽谤、侮辱等行为,国家应加强法制建设,保障公民的名誉权。
7、隐私权:个人对自己的隐私信息、私生活享有保密和不受侵扰的权利,国家和社会应尊重和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8、结婚权和离婚权:公民有权选择结婚或离婚,国家应尊重个人的婚姻自主权。
9、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父母有权决定子女的抚养事宜,以及在特定情况下探望子女的权利,国家应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0、教育权:公民有权接受教育,国家应提供平等、优质的教育资源,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11、劳动权和社会保障权:公民有权参加和选择职业,享有平等就业和社会保障待遇,国家应加强劳动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公民的劳动权益。
12、居住权:公民有权在合法范围内选择居住地,国家应保障公民的基本住房权益。
13、财产权:公民有权依法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财产,国家应加强财产法制建设,保障公民的财产权益。
人身权利是保障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权利,涉及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国家和社会应共同努力,切实保障公民的各项人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