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人和受要约人是指在合同法中,具有不同法律地位的两个主体,要约人是指提出要约的人,即主动发出合同意愿的人,具有缔结合同的义务;而受要约人是指接受要约的人,即被动同意合同内容的人,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简而言之,要约人是发出合同邀请的人,而受要约人是接受合同邀请的人。